工作制度


三、机关办公制度
    (一)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,不早退,请假办理报批手续,因事临时离开岗位要告知本科室负责人或科室同事。到基层办事的要经分管领导同意,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加班安排。

    (二)办公时间要严肃、认真、负责,集中精力工作,不要大声喧哗,不要离开岗位办私事或到别的科室串门,不要在办公时间拨电话谈私事。
    (三)要勤政严谨,对工作高度负责,做到事事有交代,件件有着落,要讲职业道德,提高办事效率,当天能办的事决不拖到明天,特别是领导交办的急事要专人负责,及时报告完成情况,做到万无一失。
    (四)做好安全、保密工作,下班时要把办公台上的文件资料收藏保管好,同时关闭门窗、电源,保持办公场所和室内用具的安全整洁。
    (五)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卫生、守公德,不乱丢、乱吐、乱倒、乱拨污水杂物,各科室坚持每天打扫一次室内卫生,做到摆设整齐,门净窗亮,台椅无灰尘,保持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。
    (六)各科室内的柜、台、椅、沙发的摆设要美观、协调。办公台上除放置电话、台历、文具盒(或笔筒)、台灯和本人用的茶杯外,其余物品一律放进柜内。
    (七)在行政工作中,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,要忠于职守,勤奋工作,服从命令,清正廉洁,依法行政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
    (八)各科室要依照法律法规,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做好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,要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,要相互协调,密切配合,保证政令畅通,使各方面工作有序运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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