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制度


七、财务管理制度
    (一)坚持节约,反对浪费,用好有限的经费,做到收支平衡,略有结余,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进行。
    (二)因公出差要严格按照《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》报销差旅费。
    (三)固定资产购置由办公室统筹安排,报有关领导批准。
    (四)购置低值易耗品及正常的办公用品(具)由办公室办理,属控购商品要办妥报批手续后才能购置。发票要有经手人、验收人(证明人)签名,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报销。
    (五)出差借款填写借款单,列明应填项目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,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借款手续。
    (六)出差回来后应在三天内到财务报帐结算。差旅费报销单要经科室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,由分管财务局长审批后报销。
    (七)财务审批执行“一支笔”制度,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财务收支。
    (八)财务开支标准:开支在1000元(含1000元)以下由办公室主任审核、分管局审批;1000元以上-3000元(含3000元)以下报局长审定,由分管局长审批;3000元以上必须经局长行政会议研究决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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