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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档案工作管理制度
一、文书档案
(一)归档范围。凡是办理完毕,反映本局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,具有存查价值的收发文件、电报都应立卷归档。内容包括:上级党政机关颁发的方针政策、法律、法令、命令、条例、规定、决定、通报、批复、批示。
本机关制定的条例、规定、决定、批复、通报、会议文件、会议纪录、纪要、工作计划、规划、总结、报告、调查研究、统计报表、内部文件、历史沿革资料、大事记、年鉴、荣誉奖励证书、干部职工名册、重要外事活动、出版特原稿、帐薄、基建图纸(产权证书、地皮证书、合同、协议)等。
(二)归档时间:由档案室在第二年6月份前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。
(三)归档案卷的质量要求:归档文件,齐全完整;保管期限,合理确切;案卷封面,正楷书写;案卷装订,整齐规范。
(四)档案目录:档案目录主要分四部分组成,立卷说明、案卷目录、卷内目录、备考表。
二、基建档案
凡本局基建项目所形成的图纸、来信文书、有关资料均属归档范围,项目竣工一年后移交档案部门整理立卷,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:
(一)可行性研究、任务书、项目建议书及批文、项目资金来源等文件(永久)。
(二)设计基础资料,包括勘察记录、水文地质、重要土岩说明(永久)。
(三)设计文件资料,包括初步设计、施工图设计、设计平价的审批(永久)。
(四)工程管理文件,包括证用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。拆迁、补偿协议、承包合同、协议书、租赁文件、施工执照、环保、消防、卫生、水电供应协议书等文件(永久)。
(五)施工文件,包括设计变更,工程更改洽商书、材料代用核定审批,施工定位测量,地质勘察、基础工程施工图(永久),建筑施工图、结构施工图、通水、通电施工图(长期)。
(六)竣工文件,包括项目竣工图、竣工验收会议文件(永久)。
三、声像档案
反映本局机关职能活动和工作成果的照片、录像、录音等都应移交档案室统一管理。
(一)录音:领导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,各科室重要业务活动的录音(永久,并要注明时间、内容、姓名、职务)。
(二)照片(含底片):领导参加重要会议的照片、各科室重要的业务工作照片(永久,并注明事由、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摄影者、背景)。
四、档案管理
(一)档案室无关人员未经许可,不得入内。
(二)档案室要做到防盗、防火、防鼠、防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高温。严禁在室内吸烟及存放易燃物品。
(三)离开档案室时,关好窗门,特别是节假日要反复检查门窗安全。
(四)本局干部可借阅档案资料,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,并履行登记手续。外单位借阅须持单位介绍信。借阅者要确保档案资料安全、保密和完整,不准拆、撕、污损、划线、打圈、涂改。
(五)各科室有必要存档的文件资料,必须在每年一季度前将上年度的文件资料清理、造表登记,送交给收发员,由收发员登记后送档案员,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,缺份少页应及时查找补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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