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制度


十三、车辆管理制度
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,合理调度使用车辆,保障机关执行公务的需要,特制定本规定:
    (一)办公室是局机关车辆管理部门,指定专人负责,统一调派,保障局领导的公务用车及机关处理紧急公务必要的用车。
    (二)原则上车辆固定司机,不设领导专用车,用车本着互谅互让,优化高效的原则,由办公室统一调配。未经领导批准和办公室安排,不得私自出车。
    (三)在市区范围内用车,优先保障局领导的公务用车及机关处理紧急事务的用车。
    (四)各科室因公需要用车到外地(指离开市区范围)出差,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派车要求,报主管领导批准,个人不得随意叫司机出车。
    (五)实行车辆行程用油审核和定点加油制度。
    1、办公室要根据车辆类型确定公里油量,并按实际行程审核用油量。
    2、在市区实行定点加油站加油。到外地出差途中加油油票由乘座的领导或工作人员签证。按报销手续办理报销。
    3、每月月终由办公室财会人员到加油站核算每部车辆油款,若出现异常情况,应及时处理。
    (六)实行定点、定项目保修制度。
    1、车辆保修一次在300元以内由办公室核实办理。
    2、车辆修一次在300元以上,2000元以内由办公室会同财务、司机一同到指定修理厂核实、估价,确定修理项目。由司机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,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进厂修理,超过2000元以上要经局长行政办公会议决定。
    (七)车辆原则上由司机自行清洁,但考虑到实际问题,每月清洁费包干100元(包括洗车、打蜡等)。
    (八)司机要遵守工作纪律,服从统一调配,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的思想,发扬敬业、爱业、乐业的精神,做好本职工作,不要无故拒绝执行公务,不准用领导的名义办私事。
    (九)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划和操作规程,加强业务学习,提高服务质量,确保安全行车。加强车辆保管,严防丢失。
    (十)为了奖励安全行车和鼓励出差,设立安全行车奖,奖金额以保险公司奖金额为年度资金标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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